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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

时间:2024-07-17 22:17:31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

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,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,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

一、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图书馆人员在教导主任领导下应牢固树立为教育、教学工作,为师生服务的思想,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,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,不断增进学生思想、文化科学知识而努力。

二、根据学校教育、教学和教科的需要,有计划的选购书籍和订购报刊杂志,注重书刊资料的储藏持续合理的结构。

三、新书即使分类编目,做到“帐、卡、书”三相符,杂志及时上架,报刊及时与师生见面,做好报刊杂志的装订、保管工作。对旧书应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和报损工作。

四、安排好借书日期,健全借还制度、赔偿制度,手续不清者一律不得办理调离手续,力求做到方便师生,为师生服务。

五、主动为师生服务,加强阅读指导,举办辅导讲座,以各种形式推荐图书,主动推荐带给各种参考书、专业资料,负责搞好教育教学资料的累积和保管工作。严禁利用职权,擅自将_书借给任何人。

六、做好学校、教师个人的报刊杂志的订阅、发行工作。

七、注意信息反馈,经常倾听师生意见,不断改善图书阅览室管理工作,指定“五防”措施(防火、防尘、防潮、防雾、防蛀)等。

八、图书馆、资料室工作人员,在业务上要经常联系,通力协作密切配合。

图书馆管理员职责追究制度:

一、图书管理员应管理好图书资料,如出现认为或不应出现的损坏,将视状况作经济赔偿。

二、图书管理员应时刻注意图书馆消防安全,如出现因疏忽产生的消防危害,未造成严重后果将作适当的经济来源罚和行政处理,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视情节轻重作扣除年终奖金,赔偿经济损失,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。

班级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

班级图书管理员务必树立为班级服务,为同学服务的思想,努力做好图书阅览及外借、收集的管理工作。

1、做好学校图书室和班级的联络工作。

2、学校图书室制定的各项要求,须及时带领班级同学做好图书的外借、阅览和收集工作。

3、参加班级图书管理员会议,及时传达各项活动信息及要求。

4、及时统计班级阅览状况。

5、做好值日生打扫工作。

6、礼貌用语,礼貌待人,热情服务,坚守岗位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2

一、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。

二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,图书。

三、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,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
四、室内保持清洁、安静,不准喧哗、打闹,不准乱丢纸屑、杂物,不准在书台、墙壁乱刻乱画。

五、爱护图书,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,违者照价赔偿。

六、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,离室时,不得私自带书出去,违者批评教育,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。

七、加强图书维护。严格做好防晒。防尘。防潮。防霉。防蛀。防火。防盗,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,提高利用率。

八、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,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,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,贴签工作。并尽快上架流通,否则不能上架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3

一、入馆须知

1、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,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。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;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。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。

2、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、衣装整齐、禁止只穿背心、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。

3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,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。

4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
5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,嚼吐口香糖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,违者应主动清除,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6、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等进阅览室、自习室和书库。

7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,损坏公物者,应按原价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8、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。讲文明礼貌,讲谦让互助,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。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。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

9、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,个人证件、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妥善保管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。

10、在抽取书刊浏览时,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,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。

11、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。

12、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,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,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,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。

13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。

二、存包柜管理规则

为了方便读者,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,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。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1、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,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、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、书库的个人物品。

2、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,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,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。

3、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,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,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。

4、如果钥匙丢失,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,证实确系本人物品,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。

5、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。

6、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。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,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
7、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,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: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,不得过夜。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。

8、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。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。

9、如违反规定,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,本馆概不负责。< ……此处隐藏5690个字……/p>

2、办借书手续之前,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,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,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。

3、要按时归还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。

4、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,即按偷书论处。

(二)借书数量及期限

1、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,借阅期限为90天。

2、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,借阅期限为30天。

3、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。

4、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,续借次数仅限一次,自续借之日起,续借期限为30天。

(三)其它规定

1、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,方可办理借阅手续,并按期归还。

2、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。

3、对丢失、损坏的图书,可按“图书遗失,损坏赔偿办法”进行赔偿。

二、图书(刊)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
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,读者应对图书、报刊予以爱护,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。若发生以下情况,应进行赔偿。

(一)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,污损现象。若发生有上述情况,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。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,批评教育外,以原书的1倍罚款。情况较为严重者,按原书的2倍罚款。

(二)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。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,丢失,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。丢失,损坏一根磁条,罚款3元。

(三)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.3元。

(四)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,

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,可处以2倍的罚款。

(五)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,应按整套价格赔偿。

(六)采用撕条形码,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,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,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。

(七)如发现借书证代借,转借等情况,除批评教育外,停借图书一个月。

(八)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,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,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,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,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,超期款另算。

(九)涂抹、损坏期刊者,加倍罚款。

三、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

(一)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。

(二)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,凡到图书室借阅者,严禁吃东西、吐痰、乱扔果皮、吸烟。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、背心、裤头,严禁大声喧哗、不得抢占座位等,以免影响他人。

(三)借阅者进入室后,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,放下借书证,方可进行借阅。

(四)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,如果阅览,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,然后归座阅览;如果借图书,请把图书拿到

借阅处登记;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,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。

(五)阅览者在阅览时,应爱护图书,不得折页、勾画、撕毁,违者酌情罚款。

(六)借书者,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,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,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,方可离开。

(七)阅览者在阅览时,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。若有违章,并停止借阅权30天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6

一、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建设,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二、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,是为学校教育、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,培养学生收集、整理资料,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,并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。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。

三、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、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,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,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。

四、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,兼顾教师。图书馆的藏书,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,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、教学参考书、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。

五、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、审批手续,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。

六、购进的图书,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,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,然后根据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,进入书。

七、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,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,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%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7

1、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、教学工作服务,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,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、教学信息资料。

2、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、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,藏书室、资料室、阅读室,应建立相应的帐册,做到账物相符。

3、图书分类按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》的规定执行。

4、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,使之结构合理,复本量适当,不断提高藏书质量。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、剔除,及时注销。

5、新购置图书,要及时验收、登记,在两周内完成分类、编目、出架等工作,以加速图书流通。

6、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,工具书、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,不得出借。

7、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,原则上应赔偿原书。如不能实现,应加倍赔偿,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-5倍赔偿;成套书刊遗失一册,按全套赔偿,余书仍留室存藏。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,并责成其修补好。

8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,积极采取措施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霉变、防虫蛀、防鼠咬等项工作,保持图书完好。

9、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、期刊,每年终应合订成册,列入图书管理。

10、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、转学、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,交回借书证,否则,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。

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8

一、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,分类编目。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,保持著录、编目的准确一致。按要求统一要求,逐步实现分类,编目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
二、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,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,实行定期对外开放。

三、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,图书一般不外借,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。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。经常进行催借还书,对借书过期不还者,执行停借,续借措施。

四、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,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,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赔偿,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。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,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。

五、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。坚守岗位,增强责任心,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。

六、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、桌椅、书架摆放整齐。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。

七、要加强图书室管理。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、防水、防盗、防潮、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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